公告日期:2026-04-3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善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善昂,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厦门大学博士研究
生。历任上市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非上市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0 年 3 月起任教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市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非上市公司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今任绿
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 次,股东会 1 次。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并与公司管理层及参会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
情况
董事 是否连
姓名 任期内 亲自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
应参加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数
议
陈善昂 1 1 0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本人任职期内,在绿能慧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及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任 本人亲自出席
(第十二届) 本人担任职务 职期内召开会 会议次数
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 1 --
提名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以下工作:审核了公司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人情况,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李兴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彤宇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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