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斯林”)、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智能”),均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斯林”)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为上海
派斯林提供不超过 3.00 亿元、为长春智能提供不超过 1.00 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上海派斯林提供担保余额 1.69 亿元、为长春智能提供担保余额 0.0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派斯林、长春智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目前经营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被 担 保截 至 目本 次 新
担保方持方 最 近前 担 保增 担 保担保额度占上市担 保 预是否关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 比 例一 期 资余额(亿额度(亿公司最近一期净计 有 效联担保 反担保
(%) 产 负 债元) 元) 资产比例(%) 期
率(%)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派斯林 上海派斯林 100 98.13 1.69 3.00 14.99 1 年 否 否
派斯林 长春智能 100 82.52 0.00 1.00 5.00 1 年 否 否
2.担保期限
以上对外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时止。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派斯林
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45CXH,
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住所/办公地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 777 号 1
幢,法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
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派斯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2,364.91 万元、负债总额 41,571.63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148.04
万元、净利润-2,718.50 万元(经审计)。
2.长春智能
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7TJF47,成
立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住所及办公地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法
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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