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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7:41:41 股吧网页版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智能”),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3,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长春智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目前经营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春智能在兴业银行的最高 3,000 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智
能提供不超过 1.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长春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长春智能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 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 债务人: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3. 担保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 是否反担保:否

7. 担保范围:主债权合同项下约定的最高限额 3,000 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8. 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7TJF47,成
立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住所及办公地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法
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智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33,206.02 万元、负债总额 27,401.74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794.62 万元、净利润-1,202.83 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春智能提供担保基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 1.99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9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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