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 年 9 月完成全资子公司海南派斯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派斯林”)向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收购 AmericaWanfe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国万丰”)100.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通过美国万丰间接持有 The Paslin Company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及海南派斯林与万丰科技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关于变更<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实施主体的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万丰科技承诺:
(一)业绩承诺补偿
1.业绩承诺金额
美国万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95 万美元、1,910 万美元、2,235 万美元,万丰科技自愿
延长的 2024 年度、2025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45 万美元、3,105 万美元。若美国万丰在上述任一承诺年度末累积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利润的,万丰科技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2.补偿金额的确定
由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美国万丰于盈利预测期间内每一年度末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以该审核报告确认的相关数据为准。
其中,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总和)-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万丰科技无须向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不冲回。
3.补偿程序
在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限内,如发生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现金补偿款,且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交易价款的,则:
(1)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当期交易价款扣减该等现金补偿款后的余额,由海南派斯林向万丰科技予以支付;
(2)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扣减当期交易价款后的余额,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依约按时、足额予以支付,否则,海南派斯林有权不予抵扣,并要求万丰科技按《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次性支付应当支付的补偿款,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资产减值测试
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经测试,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内已补偿现金额,则万丰科技应向海南派斯林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具体如下,已经补偿的金额不予冲回:
资产减值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已
补偿金额。
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与利润分配的影响。
万丰科技所有应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为限。
三、2025 年度承诺业绩实现补偿及期末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1.承诺业绩实现及补偿情况
2025 年,北美汽车市场受政策环境极端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取消、国际贸易政策冲击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外部因素叠加影响,致使下游汽车主机厂全面调整战略规划、大幅收缩资本开支与投资规划、集中取消或延期新能源相关项目。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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