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8414 证券简称:远鸿园林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性交易。
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上述《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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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晓勇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青春小区西9幢2-602室;
2.自然人
姓名:李晓剑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东宅村文竹路5号;
3.自然人
姓名:宋文明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名门十八B125;
4.自然人
姓名:陈春华
住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胜利路东巷1号。
(二) 关联关系
李晓勇现任远鸿园林董事长,系远鸿园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剑现任远鸿园林总经理、董事,与李晓勇是兄弟关系,李晓勇与李晓剑签定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宋文明系远鸿园林董事,持有远鸿园
公告编号:2019-017
林总股本10.70%的股份;陈春华系远鸿园林股东,持有总股本的2.39%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李晓勇、李晓剑、宋文明、陈春华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收取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李晓勇 拆入资金 6,000,000.00
李晓剑 拆入资金 500,000.00
宋文明 拆入资金 2,000,000.00
陈春华 拆入资金 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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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而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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