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8:46:29 股吧网页版
浙江医药:浙江医药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 2025-038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第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二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二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男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昌北生物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维生素等产品原辅料的自给能力,降低关键中间体对外的依存度,公司拟投资浙江医药昌北生物建设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红卫先生、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梁碧蓉女士、马吉琪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红卫先生、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梁碧蓉女士、马吉琪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