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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8:46:32 股吧网页版
浙江医药:浙江医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勤奋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确保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在经批准后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二、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三、考核程序

1、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通过与被考核对象的互动,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工作业绩指标,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在每一年度结束后汇总考核数据,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3、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考核对象,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考核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素,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报复核结果并提出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的考核结果将由董事会存档,考核结果保存期至少五年,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依据。

四、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五、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当年度可解除限售额度根据公司、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一)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不同业务及管理板块实施考核,具体包括:(1)药品化学制剂研发板块;(2)药品生物制剂研发板块;(3)生命营养品板块;(4)药品制造板块;(5)医药商业板块;(6)管理总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每个板块在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均分为A、B、C三档,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药品化学制剂研发板块

公司层面的考核标准

解除限售 考核期间 对应的公司

阶段 考核结果 层面解除限 对应的考核要求

售比例

公司该板块同时满足以下 4 项条件中
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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