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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7:28:01 股吧网页版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 年,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兴华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年审机构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成立(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项目合伙人:马云伟,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红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7 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和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
聘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兴华所成立于 1992 年,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
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
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马云伟先生和谭红亚先生。

兴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期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保障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按计划披露。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兴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财务决算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审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兴华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公司对兴华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审查,认为公司年审机构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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