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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7:06:01 股吧网页版
全柴动力:全柴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
共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提
交的《审计报告》(初稿)全文,认为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报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进行,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初步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沟通后,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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