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报告期内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国城,1978 年 10 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南京大学会计
学博士。2005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行政事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南京审计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兼任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身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2 次。我严格依照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刘国城 4 4 3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 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对公司的运作规范提供合理化建议,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和审核高管薪酬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 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在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时,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 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 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 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形式,为我提供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和 信息,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动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经营必要、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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