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方玉峰)
本人作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促进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博士学位。1995 年至 1999 年任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总师;1999 年至
2006 年任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所长;2006 年至 2008 年任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8 年任中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2010 年至 2011 年任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2 年任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分党组书记;2012 年至 2015 年任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分党组书记;2022年 4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
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
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
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其中
本人作为业内专业人士,本年度我重点关注了公司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及对外投资
管理等事项,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项目实施进展、运营效益及行业政策导向,
仔细查阅相关文件与监管要求,持续跟踪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同时,对公司产业
布局优化、资产结构调整、风险管控及股东价值提升等工作进行全面审慎了解,
认为相关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 以通讯 委托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参与次数 的次数
方玉峰 9 9 5 0 0 否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组织召集提名委员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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