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季猛)
本人作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及利害关系方影响,以法律专业人士的视角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在把控公司重大事项法律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高级职称。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山东博翰源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先后担任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2024 年 6 月至今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律师党建工作委员会主任;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 9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股东会会议,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3 次,无委托出席、无
缺席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出席率 100%。
每次董事会、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均就议案背景、
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本人在认真了解、核实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对所有议案
进行事先法律审查,重点围绕议案的合规性、程序合法性、法律风险点进行分析
研判,在会议中认真审议、积极发表专业意见,2025 年度对参与审议的所有董
事会、股东会议案均投赞成票。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2025 年度本人重点跟进公司境外对外投资建设烧碱项
目、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两大核心事项,全程参与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环节,深入核查项目审批程序、交易架构设计、协议条款合法
性、跨境法律风险等关键内容,对项目境外环评、建设许可审批风险、可交换公
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合规程序等提出专业法律建议,经多方论证,确认上述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相契合。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参与次数 的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季猛 9 9 5 0 0 否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提名、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全程参与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掌握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进展,从法律角度为委
员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
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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