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合规性、工作全过程规范性及执业质量有效性开展全面监督核查,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资质专项审查情况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合规性,本委员会对和信所及项目执行团队开展了全方位资质核查。重点围绕和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质、项目人员的专业执业资格与从业经验、机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执业记录、审计独立性以及过往上市公司审计执业质量等核心维度进行严格审查与客观评价。经核查,本委员会确认,和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项目执业团队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能力突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其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条件,能够充分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实际需求。
二、审计工作全过程监督实施情况
2025 年度,本委员会将审计工作监督融入审前筹备、审计实施、
报告出具全流程,通过常态化沟通、专项审议、问题督办等方式,确保和信所审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具体监督工作如下:
1、审前筹备阶段:审核审计计划,保障工作落地
本委员会提前与和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注册会计师开展审前专项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和信所制定的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界定、审计程序设计及具体时间安排。经审议,本委员会确认该审计工作计划贴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财务核算特点,审计程序设计科学、时间安排合理可行,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推进,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审计实施阶段:跟踪审计进展,督办问题解决
在和信所审计工作实施期间,本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及时的沟通对接,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听取和信所关于审计内容调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相关问题及核查情况的专项汇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委员会第一时间督促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协同对接、逐项核实解决,同时要求和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工作,严控审计质量,确保在约定时限内推进审计工作,杜绝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合规、不规范情形。在和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本委员会按照规定认真审阅其编制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报表编制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专项核查,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3、报告出具阶段:核查审计结论,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和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向本委员会提交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后,本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最终审议核查,重点确认审计意见类型恰当、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审慎审议,本委员会一致认可和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将上述材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三、监督履职工作总结与评价
2025 年度,本委员会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全面履行对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从审计机构资质审查到审计工作全流程跟踪,本委员会通过规范的审议程序、高效的沟通协调、严格的问题督办,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指导与协调作用。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和信所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审计独立性,认真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安排科学、实施过程规范、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执业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审计工作标准。
本委员会通过本次监督履职,有效推动了公司与审计机构的高效对接,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完善和财务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审计相关事项的规范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职结论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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