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7:31:21 股吧网页版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已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84 元(含税),本次拟再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6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40,798,084.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83,701,5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61,783,412.02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三季度特别分红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4,995,408,153.0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549,852,450.1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545,260,603.2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7.1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549,852,450.19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5,545,260,603.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7.10%,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
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
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6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满足已上市累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
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995,408,153.08 1,973,472,221.16 1,402,606,865.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549,852,450.19 350,965,967.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35,509,136.03 4,829,954,299.88 3,473,973,963.2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