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6 年 4 月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海航控股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海航控股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重组报告书 指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代码:600221(A 股),900945(B 股)
控股股东、瀚巍投资 指 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天羽飞训 指 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 100%股权
空港集团、交易对方、转让 指 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方
海航航空集团、航空集团 指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方大航空子公司
海南省国资委 指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发控 指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机场 指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美兰空港 指 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机构
德恒、德恒律所、律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中威正信、评估机构 指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海南天羽
评估报告 指 飞行训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 5054 号)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航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