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9854 证券简称:北方热电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用名下房产、土地、设备共同抵押向沈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支行申请为期二年2200万元的贷款。公司的供暖管网及公司供暖区域内各小区供暖经营权;董鑫博、董友庆、李晓晨、张淑芬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董鑫博、董友庆为沈阳新北方热电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晨为董鑫博配偶、张淑芬为董友庆配偶,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沈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董鑫博、董友庆已回避表决,表决符合《公司法》、《公 公告编号:2017-043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以上议案需提交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董友庆 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18 - -
号3-4-1
董鑫博 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18 - -
号3-4-1
李晓晨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19 - -
号1-3-4
张淑芬 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18 - -
号3-4-1
(二)关联关系
董鑫博、董友庆为沈阳新北方热电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晨为董鑫博配偶、张淑芬为董友庆配偶,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向沈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支行申请贷款、金额2200 万元,期限二年,以房产、土地、设备作为抵押,供暖收费权和供暖管线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自然人董鑫博、董友庆、李晓晨、张淑芬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董鑫博、董友庆、李晓晨、张淑芬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 公告编号:2017-043
担保,该担保属于无偿提供,系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定价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向银行贷款关联方董鑫博、董友庆、李晓晨、张淑芬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均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合理、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产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况,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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