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 9 月底实施完成(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
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4,605,216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573,886,28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 2025 年 1-9 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2.55 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73.08 万元(未经审计);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假设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按照 2025 年 1-9 月数据进行年化,并假设公司 2026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
进行测算:(1)与 2025 年度持平;(2)比 2025 年度增长 10%;(3)
比 2025 年度下降 10%。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7、不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5 年度/2025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57,388.63 57,388.63 64,849.15
情形一: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 2025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376.73 3,714.40 3,714.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64.10 3,040.51 3,040.51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8 0.0647 0.05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482 0.0530 0.0469
益(元/股)
情形二: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与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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