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推进董事会决议执行,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合规运营基础。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参与重大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5 年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6,148.4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560,442.13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
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356,044.2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9,823,656.90 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实施了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40,939.43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787,964.79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6,528,904.2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7.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7,740,939.4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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