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6:56:09 股吧网页版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期间回购的 14,523,100 股
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期间回购的 14,523,1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73,886,283 股减少为 559,363,183 股,注册资本将由 573,886,283 元减少为559,363,183 元。

本次拟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的议案》,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期间回购的 14,523,100 股
股份(以下简称“本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回购股份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完成本期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14,52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回购均价 5.4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79,724,005.75 元(含交易费)。若公司未能在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7 号、临 2023-039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
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本期回购股票;受让股票价格拟为 5.49 元/股;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4,52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最终份额和比例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进行相关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员工未签署认购协议,未实际缴款。

二、本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实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自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实施工作。综合考量市场融资环境、方案实施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充分征求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认可,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
司拟将回购专用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