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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6:04:40 股吧网页版
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安全事故处理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5-06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安全事故处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
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矿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发生一起事故,致一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近日,安佳矿业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出具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7·15”其他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和贵州省能源局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处理意见分别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5 日 2 时 33 分,安佳矿业主斜井发生 1 起其他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7.25 万元。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1)安佳矿业矿长、法定代表人张冰,安全副矿长黄祥,机电副矿长傅卓宁,安全副总工程师周光建,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周涛垠,机电副总工程师董大锤,机电科长刘荣志 7 人,对事故的发生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作出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30 日的行政处理,并处以合计人民币伍拾贰万零捌佰陆拾贰元(¥520,862.00)的行政罚款。

(2)安佳矿业辅助队副队长张孝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及安全环保部主管唐茂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张孝平处以警告,并对张孝平、唐茂胜分别处以行政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伍万零伍佰贰拾柒元(¥50,527.00)。
2、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处理处罚决定

安佳矿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安佳矿业处罚款柒拾万元(¥700,000.00),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上述《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与贵州省能源局分别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安佳矿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暂扣安佳矿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暂停有关责任人员个人安全管理从业资格 30 日,并处以相应罚款。

安佳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销售,负责运营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桐梓县花秋镇花秋二矿(以下简称“花秋二矿”),花秋二矿核
定产能 60 万吨/年。安佳矿业 2024 年末总资产 99,505.86 万元,占
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20.58%,2024 年度合并抵消前实现营业收入 2,446.93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1.03%;2025 年上半年末总资产 106,163.81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未经审计)的 22.95%,2025 年上半年合并抵消前实现营业收入 2,131.0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 1.89%。

自事故发生以来,安佳矿业已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暂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 10 月 11 日返证。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处理意见,本次安佳矿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
由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暂停
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基于该通知的特定要求与影响,本次等级降级未对安佳矿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不利影响,然而,安佳矿业仍需面临监管力度升级的影响。公司将认真吸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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