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供应,降低资金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金融市场进行资金筹集的一项管理活动,包括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
(一)权益性筹资是指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主要是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二)债务性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需到期还本付息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应付债券、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等。
本制度主要规范采用借款的方式进行筹资,对于发行债券和股票方式进行的筹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故本制度中对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具体操作只做简略概述。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公司投资融资部职责
负责编制筹资计划和方案;负责筹资实施、资金使用监控管理;负责筹资项目的跟踪及贷后管理。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职责
公司证券部为发行股票、债券等交易所市场筹资业务的主办及管理部门。负责发行债券或发行股票等需要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的融资项目,负责会同券商、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推进发行债券或发行股票相关融资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
负责审核筹资方案,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筹资的会计处理及支付利息,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待领导审批后填制会计凭证,审核会计凭证办理付款业务,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反馈。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管理职责
负责审核筹资方案,审批额度在 1 亿元以内(含 1 亿元)的融资
项目。
第八条 董事会管理职责
负责审核筹资方案,审批额度在 1 亿元以上的融资项目。
负责审议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等筹资方案、公司年度筹资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对经股东会授权的日常筹资方案、临时筹资方案进行审批。
第九条 股东会管理职责
审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等筹资方案、公司年度筹资计划以及需股东会审议的临时筹资方案。
第三章 筹资预算管理
第十条 筹资需求分析及筹资预算编制
投资融资部负责根据公司的总体规划、财务战略、投资战略等要求,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编制公司筹资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执行控制
(一)投资融资部应做好筹资的具体方案,同时要做好筹资的组织工作。
(二)投资融资部应做好筹融资条件、筹资资源的准备和构建工作,包括抵押物的选择、与担保方的沟通、银行授信等。
(三)投资融资部应当加强与资金提供单位的沟通,并尽可能地按照筹资预算适时取得资金提供单位的批复或承诺。
(四)财务部应建立筹资预算的考核及问责机制,并纳入全面预算统一考核。
(五)筹资预算执行应从资金提供方沟通与选择、筹融资谈判、筹融资实施、筹资资金使用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责任到人。
第四章 筹资方案及计划
第十二条 筹资方案的编制
权益性筹资和债券融资的方案应由公司证券部牵头编制,投资融资部、财务部给予支持和配合;常规借款融资方案由投资融资部负责编制。
第十三条 筹资方案可行性论证
为避免盲目筹资,投融资分管副总应组织对筹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主要从战略性(包括是否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符合,筹资规模是否适当)、经济性(如筹资成本是否最低,资本结构是否恰当,
筹资成本与资金收益是否匹配)、风险性(如筹资方案面临哪些风险,风险大小是否适当、可控,是否与收益匹配)三个方面论证筹资活动的效益性,达到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降低筹资成本的目标,并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筹资,确保筹资活动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 筹资方案的审批
(一)筹融资方案应按要求进行审批,重点关注筹资用途的可行性和相应的偿债能力。
(二)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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