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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1 17:44:22 股吧网页版
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薪酬全流程管理,健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效联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公司工资总额以经济支撑能力为基础,落实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总体要求,调动公司和员工全面履行文化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分配机制,根据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职工工资能增能减的要求,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分配关系,权责对等、有奖有罚。

(三)坚持分类差异化分配导向。根据不同子公司功能定位、业态特点,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健全“公司、部门、员工”三级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真正实现收入有高有低、能增能减。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工资总
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细则、止付追索规则,审核年度薪酬决算,对董事会负责,为薪酬决策出具专项意见。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
方案并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具体负责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
审议通过的方案,组织开展薪酬预算编制、日常核算、绩效考核组织、薪酬台账管理、子公司薪酬备案。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七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
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八条 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以清算
备案的上年度工资总额为预算基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公司逐级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严格执行核准的工作总额预算方案。

第九条 公司依据全年双效考核结果、经营决算情况等
开展工资总额清算,不得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受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承担重大专项任务、重大政策调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不可抗力等非经营性因素等影响的,经审批可合理调整工资总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全部纳入公司整体工资总额统筹管控。

第十条 公司构建以岗位管理为基础和业绩为导向的薪
酬分配管理制度,坚持按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内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倾斜,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子公司负责人与职工的收入水平分配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有关规定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内部考核进行预分配,年度考核后清算。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挂钩,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 60%,其中 1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
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按前述规定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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