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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22:43 股吧网页版
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于 2013 年 4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
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信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和信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信过去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和信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和信 2025 年末合伙人数
量为 45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
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决定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和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和信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对 2025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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