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0 17:39:42 股吧网页版
沧州大化: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控人出具进一步规范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 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6-02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出具进一步规范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大化”)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出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为长期稳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中国中化作出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承诺事项的背景

基于中国中化下属材料科学业务所属上市公司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的目标,同时也为了促进公司发展、保持公司独立性、并谋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兼顾相似业务所涉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的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中国中化积极与相关方沟通研讨、分析论证,寻求其他更为彻底和长期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计划在条件成熟后推进实施。

二、本次承诺事项的内容

中国中化将自本承诺做出之日起 5 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沧州大化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业务合并/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或业务整合,以解决沧州大化与中国中化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将持续从主营业务、经营模式、销售区域等方面进行严格划分以确保中国中化下属子公司与沧州大化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本承诺在中国中化间接控制沧州大化期间内持续有效。

本承诺函所载内容自沧州大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立即自动生效。

三、本次承诺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增先生、张光艳女士、王寿根先生、班洪胜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本次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中化是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进一步规范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