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5-04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4)董事会新设 1 名职工董事;( 5)根据可转债转股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52,165,135 股;(6)其他修订。有关修订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案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一、《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有关内容全部删除,将“股东大会”全部修改为“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2,852,159,344 元。 币 2,852,165,135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人。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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