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作玖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姜作玖,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大连旭肖子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普华永道、IBM、埃森哲等公司担任咨询总监;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监;平安城市建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线总经理。现任此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负责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实际出席 12 次,其中以
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10 次;应出席股东会 6 次,实际出席 6
次;分别出席了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进行了指导;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与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预审时间、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的出具时间;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补选董事进行了审查。
2025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公司厂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和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情况
关注了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召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二)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凌钢同关联方有较多的原燃料采购。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新增的与关联方3年期的商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等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新增的关联财务公司,公司已及时完成风险排查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相关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关注了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补选董事情况,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聘程序合法;通过了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个人述职报告等资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薪酬发放符合制度规定;参加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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