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建华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汪建华,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工程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编室总编;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上海市金属学会第十二届
理事会理事。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钢材首席分析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实际出席 12 次,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10 次;应出席股东会 6 次,实际出席 6 次;分别出席了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采销部门进行了指导,与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预审时间、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的出具时间;对公司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查。
2025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公司厂内情况,与采销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按照独立董事新的管理规则,独立董事除了要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外,还要在董事会上发挥参与决策、专业咨询的
作用。本人结合公司的一些情况和当前的主要工作,专门撰写了半年度形势分析报告,针对公司未来的某些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相关案例参考,定期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享了个人对钢铁行业展望及对策的研究成果。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情况
关注了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披露,未发现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错报漏报。
(二)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金融服务协议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召集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公司对新增的关联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排查,对相关业务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平合理(本人亦通过公开平台查核比对相关数据,经与管理层充分沟通,未发现价格存在不合理之处),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关注了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审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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