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8:28:02 股吧网页版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及鞍钢集团本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发布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力提质增效

2025年,钢铁行业仍处于“减量发展和存量优化”阶段,仍需应对强供给、弱需求的挑战。同时受公司内部6#高炉投产滞后、5#高炉等全面年修影响,合计减少铁产量50万吨,大额年修费用和投产初期较高成本,以及母公司对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所得税费用增加4.22亿元。公司面对内外复杂形势,聚焦“减量提质”,坚持集约生产,提质达效,全力拓展采购渠道,调品种、优结构、降能耗、降费用、控支出、精机构、强协同,虽未能扭转亏损状态,但已实现减亏。以“精焦杂矿+保铁机制”
为核心,强化对标找差、系统联动,生铁成本分位值从年初30分位提升至单月最高77分位。通过采购半径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运费议价及渠道整合,吨钢物流费用较上年降低11.3%。采销协同持续增强。实施“三矿三用”,调整配矿结构和定价方式,探索推行全员价格监督和事后评价体系,吨钢综合采购价格比上年降低231元、比行业多降14元。销售组建以核心产品为中心的矩阵式SBU团队,实施“近域化、终端化、品牌化”营销策略,本域近域销量、直供比分别较上年提升5%、4%,其中东北区域销量140万吨。

2025年,公司计划生铁产量505万吨,实际完成456.98万吨,完成计划的90.49%;计划钢产量525万吨,实际完成488.00万吨,完成计划的92.95%;计划钢材产量518万吨,实际完成435.49万吨,完成计划的84.07%;受行业供强需弱影和公司内部6#高炉投产滞后、5#高炉等全面年修影响,公司仍亏损,但有所收窄,2025年度净利润为-15.57亿元。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54.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6%;净资产为40.19亿元,较上年末降低28.57%。
二、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2024年公司启动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5年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扩大了激励对象范围,向包含二级经理在内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531万股限制性股票,累计授予198人,授予股票3,829万股。同时动态
梳理,向不再符合条件的授予对象进行退款,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1万股。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文件规定,将“增加中期现金分红频次”等要求在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将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提高至30%;进一步明确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策程序。固化了现金分红政策,增强了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2025年4月21日,继2024年回购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再次启动并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5,000万元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凌钢股份A股股份2,404.86万股,占凌钢股份总股本的0.84%,累计回购股份金额5,076.37万元。

四、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坚持将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作为引领未来的核心战略。公司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3%,深度融入“1+3+N”
研发体系,支持省级技术中心等平台发挥效能,全年新增科研项目立项57项,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励10项,1项科技成果达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组建数智创新部,完成集团管控监督三类41项信息系统向凌钢覆盖,实现信息化“三统一”;数智应用效能彰显,主业产线智能化改造率达35%,3D岗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