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22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5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404.86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4%
实际回购金额 5,076.3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1元/股~2.46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5
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0.69%;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921.5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1.3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5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 2025-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6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2026年4月2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0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回购最高价格2.4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71元/股,回购均价2.1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7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详见6月5日、7月2日、8月5日、9月2日、10月10日、11月4日、12月2日、2026年1月1日,2月3日、3月3日和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临2025-056、临2025-070、临2025-075、临2025-085、临2025-091、临2025-098、临2026-003、临2026-004、临2026-016)。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份专项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2025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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