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5 月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5 月再次
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张世超:1963 年 9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总体专家组副组长,国家 973 计划储能锂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 863 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能材料主题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论证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化学与物理电源及其关键材料和应用电化学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两项国家 973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十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国家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授权发明专利 10 余项,获得两项自然科学二等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大关联交易及定期报告的审议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共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2025 年本人参加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和各委员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本人在审议每个议题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尤其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发展和变化,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发挥自身作用。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同时关注行业特别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督促公司如何抓住机遇和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步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并能得到落实和答复。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电视、媒体等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机会,以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三)本人在日常履职中,及时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政策法规,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董履职培训,通过对独立董事新规变动的学习,对自身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并积极处理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和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利用自身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和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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