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2,912.8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72,943,708.80 54,707,781.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836,201.46 22,354,765.54 35,333,124.7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02,91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127,651,490.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174,697.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27,651,490.4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否
现金分红比例(%) 487.6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36,201.46元,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纺织、纺织机械及塑料机械行业属于传统制造业,近年来受亚麻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及部分国家加征关税的影响,公司在海外筹建生产基地,资本建设支出增加。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匹配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建设及未来资金需求等,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竞争力,以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长期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充分地披露分红政策和相关信息,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分红计划和财务状况。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时,将给予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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