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927.30 万份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确定以 2025
年 6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7.30 万份股票期权。2025
年 7 月 2 日,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927.3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39 人
4、行权价格:10.1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总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 927.30 82.26% 0.27%
骨干员工(共 139 人)
首次授予小计 927.30 82.26% 0.27%
预留小计 200.00 17.74% 0.06%
合计 1,127.30 100.00% 0.33%
注: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 年。
(二)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在本次激励计划通过后,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发生了变化,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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