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保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于 2025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属于交通
运输领域专业人士。1981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昆明铁路局,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
副局长、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等职务;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职于成都铁路局,先
后担任副局长、重庆办事处主任等职务;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中铁集装箱运输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先后担任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多式联运分会常务副会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局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 2 次
董事局会议,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资本运营部工作人员进行预先沟通,就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董事局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对董事局各项会议议案均审慎表决,不
存在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局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局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2 2 0 0 否
2、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对公司潜在利益冲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
人未对董事局、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其他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经营等事项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相关安排,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局各项议案的决策,重点关注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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