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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8 19:10:01 股吧网页版
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新发展

股票代码:600234

收购人:连宗盛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中兴路 239 号外贸集团大厦 2806-Z17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 59 号深茂商业中心 10F-H-1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因连宗盛先生以现金认购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连宗盛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连宗盛先生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批准连宗盛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公司股东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2
目录...... 4
释义......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7

一、基本情况......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7

(二)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7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9
(四)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

情况...... 9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9

(一)一致行动人科新实业的基本情况...... 9

(二)一致行动人派德壹盛的基本情况...... 11

三、一致行动关系...... 12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13

一、本次收购目的...... 13

二、未来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 13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13
第三节 收购方式......14

一、本次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二、本次收购方式...... 14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4

四、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程序...... 16

五、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17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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