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桂冠电力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沈剑飞
2025 年,本人作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剑飞,男,1965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
桂冠电力、国网英大财险、黔源电力、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公司、涪陵电力等单位独立董事。现任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源财经研究中心主任、上市公司涪陵电力独立董事(预计 2025 年 4月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上市公司海博思创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27 日上市),拟上市公司中科科仪、中电建新能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财经专委会
副主任。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担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长期从事电力技术经济、电力财经政策、发电厂建设后评价、电力负荷预测、电力市场分析、电力财务分析及运营管理等研究,在技术经济及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4 次战略委
员会、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股东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大)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议
会 会
4/4 7/7 3/3 6/6 3/3
年度内共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26 项、董事会议案 76 项、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案 7 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案 20 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 5 项。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年报披露之前,我与外部审计师、内审人员、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就审计与财务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规性和重大风险方面进行提示,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独立董事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使公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要求,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关注以往问题整改情况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四)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高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控风险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确保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全面掌握。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说明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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