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22:34:20 股吧网页版
*ST椰岛:*ST椰岛关于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简称:*ST 椰岛 证券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26-013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年审机构正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终端销售进行核查,如果经核查终端销售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产生影响,且因此导致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针对公司回复中关于 2025 年度退货具体情况及其他销售退回情况,对应确认的年份为 2019 年-2024 年,年审机构对公司提供的退货申请、退货协议、退货审批表及仓库收货确认单等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年度收入确认对应的销售合同、部分销售出库单据等进行了检查,但针对 2019-2020 年合计退货收入
金额 518.67 万元、2021 年退货收入金额 1,384.51 万元以及与杜丘公司债权折
价处理事项对应 2020-2021 年度发生的收入金额 1,665.73 万元,尚未获取收入确认相关的出库单、货物运输单等货权转移单据,拟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执行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如经年审机构核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年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若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业绩预告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工作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高于 3 亿
元且净利润亏损。年审机构出具业绩预告专项说明显示,尚不能确定你公司 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以及你公司能否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年审机构正在对你公司 2025 年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存在的退货情形及 2024 年审计保留意见事项经销商管理等进行核查,如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年审机构可能对 2025 年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鉴于公司 2025年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涉及非标意见。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5 年退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退货客户名称、退货金额、涉及产品种类、规格、数量、退货时间、退货原因及合理性、对应确认收入年份,以及退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其他有关销售事项的“潜在约定”;(2)补充披露针对退货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含退货资产的处理),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补充披露截至 2025 年末,退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退货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4)2025年除退货外,是否存在如返利、费用补偿、其他形式的销售退回或变相退回的情况;(5)近年来是否存在其他年份退货情况,如是,请根据上述问题要求进行补充披露;(6)补充披露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措施、进展。

公司回复:

(1)2025 年退货具体情况

对应确认 退货收入

序 退货客户名称 产品 规格 退货数量 营业收入 退货时间 对应确认 年度营业 占确认收 合作 退货原
号 种类 (件) (万元) 收入年份 收入 (万 入年度比 年限 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