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20:07:01 股吧网页版
*ST椰岛:*ST椰岛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股票简称:*ST 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6-015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前期年审机
构对公司鹿龟酒终端销售开展现场走访核查,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该产品终
端销售占比较低。若后续核查显示终端销售情况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致使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目前年审机构正在对公司前期相关销售退货情况进行核查,如经年审机构核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公司 2025 年度存在销售退货及与杜丘公司债权折价处理事项,目前年审机构尚未取得该事项收入确认对应的出库单、货运单等货权转移凭证,拟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执行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如经年审机构核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事项关于经销商管理缺陷,目前年审机构正在对公司经销商管理相关内控执行有效性测试。如后续经核查经销商管理仍存在重大缺陷,年审机构可能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已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年审机构,经与年审机构会计师沟通,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年审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
明》。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
作函的回复公告》,年审机构出具了《关于 2025 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核查意见》。

上述专项说明及核查意见显示:前期年审机构对公司鹿龟酒佳品系列终端销
售开展现场走访核查,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该产品终端销售占比约为 20%。年
审机构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开始再次对鹿龟酒佳品系列主要经销商进行走访,
如果经核查终端销售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 2025 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退货具体情况及其他销售退回情况,对应确认的年份为2019 年-2024 年,年审机构对公司提供的退货申请、退货协议、退货审批表及仓库收货确认单等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年度收入确认对应的销售合同、部分销售出库单据等进行了检查,但针对 2019-2020 年合计退货收入金额 518.67 万元、2021 年退货收入金额 1,384.51 万元以及与杜丘公司债权折价处理事项对应2020-2021 年度发生的收入金额 1,665.73 万元,尚未获取收入确认相关的出库单、货物运输单等货权转移单据,拟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执行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如经年审机构核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年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5年度报告后被终止上市。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事项关于经销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 2025 年度已聘请专业机构对销售及经销商管理内控流程开展全面梳理、诊断与优化,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