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050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海南椰岛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真实、准确、合法、完整的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南椰岛的专项说明的编制报告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海南椰岛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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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南椰岛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海南椰岛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与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事项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建江
(盖章) (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永锋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2025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25年4月,公司新管理层任职后,针对以前年度销售产生的代管货物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针对个别经销商个别年度的销售存在货权转移单据不完整的情形,相关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将上述收入确认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公司于2020年度、2021年度向海南杜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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