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相关职责。现将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良杰(独立董事)、吕立彪(独立董事)、刘名升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陈良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统筹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
委员会全体成员均拥有匹配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能够保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为委员会有效开展审计监督、专业决策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始终恪守职责定位,通过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慎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执业等多项举措,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在公司审计管理、财务监督、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与支撑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财务审计、制度建设等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召集会议,依规审议相关事项并形成决策意见,全年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各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如下:
1、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
飞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确认,王飞燕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履行财
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合法合规。该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七项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慎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对应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均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操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上议案均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准则制度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该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核查确认,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合规,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该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两项议案的制定与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了公司审计相关制度体系,该两项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紧扣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核心履职定位,全方位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审计监督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为保障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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