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052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南椰岛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南椰岛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海南椰岛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海南椰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海南椰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建江
(盖章) (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永锋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计,并针对财务报表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717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内部控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739 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 5.4、5.6 所述,海南椰岛通过下属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椰岛糊涂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糊涂”)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涂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糊涂酒业”)签订协议采购酒类产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糊涂酒业控股子公司尚欠 64,484,448.73 元产品未交
付,也未退回上述款项,椰岛糊涂针对未退回的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4,074,525.91 元 。 此 外 , 椰 岛 糊 涂 存 放 于 糊 涂 酒 业 仓 库 的 存 货 金 额
17,229,613.90 元。2024 年度,海南椰岛与糊涂酒业合作产生分歧,我们无法针对上述预付款项及双方纠纷具体事项执行函证程序,也无法确认存放于糊涂酒业的存货是否可以全部收回。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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