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强)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一)个人简介
刘志强:男,1971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教授。
现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共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13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1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1次、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各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修订、利润分配等有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召开前,本人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获取的具体资料进行研究,及时评估过程风险,为即将召开的董事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公司也能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意见,针对意见快速反应,认真回复,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精心筹备并成功召集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2次,分别审议了《关于审议财务总监年度目标薪酬的议案》《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管考核及绩效发放方案》《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人力资源情况报告》。在审议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市场标准,对财务总监薪酬进行了科学合理设定;依据绩效考核指标,对高管团队绩效进行客观评估并制定发放方案;针对人力资源执行情况,分析人才结构、流动情况及培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通过这些工作,完善了公司薪酬绩效体系,助力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制定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本人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年度授权、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 2024 年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云南
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云南城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