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及职责......2
第三章 内部审计人员及工作范围......4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 ......5
第五章 审计结果运用 ......9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与支持......9
第七章 责任追究 ......11
第八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活动的审计与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及公司全资或控股的
二级单位及项目公司、非控股但具有主导地位的公司及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或者履
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
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
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监督公司经营政策、方针以
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及职责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各运营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的领导、监督及评估,根据《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权限。审计部为公司审计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
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 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下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履行
(八)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九)对公司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十)公司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内部审计的主要权限:
(一)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及下属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公司有关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公司及下属单位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公司及下属单位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提出通报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的建议;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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