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2 18:06:55 股吧网页版
600240:华业资本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27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10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申请人

●案件进展: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96),该案件已由诉前保全阶段转入仲裁阶段

●该案的金额:人民币701,884,166.6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96),公司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渝0107财保802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在2018年10月8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1,884,166.67元或查封、扣押相应等值的财产。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提供自有资产为其财产保全担保。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以邮寄方式送达的《SWDS20180022号债权投资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西字第00138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共3页
号},该案件已由诉前保全阶段转入仲裁阶段,仲裁通知内容如下:

(1)仲裁各方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第四被申请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五被申请人: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仲裁院

(3)仲裁机构所在地:重庆市

(4)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二、仲裁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

(1)请求事项:

1、申请人请求裁决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申请人融资本金7亿元;

2、请求裁决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申请人截至2018年10月7日的利息1,884,166.67元,2018年10月8日(含)后,以本金7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5%计收罚息,罚息、复利利随本清;

3、请求确认申请人对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的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7.20%(35,616万股)股权在第一、二项请求、仲裁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裁决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五个被申请人承担。
(2)事实及理由:

2017年,申请人(投资人)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项目管理人)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该合同项下债权投资为人民币8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2页共3页
龙坡支行受托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与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与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工商银行重庆高科技支行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根据上述合同的签订,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