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1-21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一年一月
为 你 建 筑 风 景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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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
计划”或“本计划”)系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地产”或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模式——股票期权
华业地产本次激励计划模式采取股票期权模式。即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时,公司一次性无偿授予激励对象 8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
有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内以约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华业地
产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800 万股华业地产股票。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
股本总额 645,000,000 股的 1.24%,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所
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华业地产本次授予的 80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8.14 元。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华业地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六年。自本
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一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 40%,
30%,30%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各行权期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后起满一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 40%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满四年的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后起满两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 30%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满五年的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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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授予日后起满三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 30%
第三个行权期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止
图示:股票期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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