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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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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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1704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万恒公司”)2024 年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210A00798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收到了时代万恒公司转来的贵所出具的《关于对辽
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4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按照该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基于时代万恒公司对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时代万恒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对有关函询事项说明如下:
监管工作函事项 1:
“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新能源电池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95 亿
元,同比下降 38.70%,毛利率为 29.57%,同比增加 4.54 个百分点。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1.20 亿元,同比增加 13%,其中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分别同比增加 43%、
95%。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25 亿元,周转率显著下降,并新增 1 至 2 年账龄的
应收账款,主要应收账款对象系宝时得机械(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时得”)。
请公司:(1)补充披露锂电池和镍氢电池业务近两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对应具体产品类型、下游应用、交易金额、销售均价、销售数量、产品毛利率、期末应收余额等,说明单一客户的销售均价和毛利率是否出现大幅变动,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新能源电池业务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同行业可
比公司业绩、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公司销售政策和成本结构变动情况等,说明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而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新能源电池业务开展情况、产能利用、生产安排、客户需求变动等,说明公司收入大幅下降而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备货政策是否审慎;(4)补充披露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对应订单情况、减值测算过程,库存商品的库龄结构、期后销售情况等,说明存货是否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并结合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宝时得款项是否存在超信用期的情况,如是,请结合公司与宝时得的合作开展情况、宝时得的信用风险和期后还款情况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锂电池和镍氢电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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