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一、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78,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78,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67.88
二、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称: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励景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未经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决策、审批,系董事厉群南自行决定,该担保为违规担保。公司又于 2022 年8 月 9 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称:法院判决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在(2019)沪 0115 民初 8976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就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的付款义务向原告励景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除上述第三项违规担保外,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爱文、闫洁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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