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华鼎”)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审慎发布的第 15 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同时发布。
本报告客观、系统地描述了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在经济、科研、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青海华鼎概括
青海华鼎创建于 1998 年,于 2000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43),公司主要生产地分布于青海省、广东省,现总股本为 43,885 万股,总资产达 9.86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齿轮(箱)、电梯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齿轮(箱)、电梯配件、精密传动关键零部件等。
公司主要子公司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水平档次、营销服务网络、细分市场均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工程齿轮(箱)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日立电梯的主要配套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截止目前,公司共承担了四项国家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参与了两项;被国家发改委批复确认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有效专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4 年总营业收入为 2.37 亿元,公司员工总数为 656 人,2024
年纳税总额为 1,717.75 万元。报告期公司共计为股东、员工、银行、国家财政创造利税、利息、薪金等共计 8,340.26 万元,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0.19 元/股。
三、公司合规运作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治理效能得到了有效提升。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有提案的审议均符合程序,同时所有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均采取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了决策参谋作用。独立董事注重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合法权利,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充分行使了监事会监督职
责。同时公司监事会列席了 2024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出席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的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了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工作
1、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设
为更好的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成立投资者保护小组,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公司证券法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统筹并全面推进投资者保护系列工作,建立投资者来访、来电等一系列工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确保了公司重大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汇总和披露。并配置了足够的工作人员从事信息披露工作,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便利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长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重视、支持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主动的支持和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按照各类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披露相关
内容。披露的信息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并针对性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披露的信息具有可比性,且前后一致。未发生因披露内容造成误导性披露及相关的质疑。
2、加强与投资者多渠道沟通
与投资者多渠道的沟通机制,积极构建与股东、投资者的和谐关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电话、投资者来访和上证 E 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组织相关人员回答投资者日
常提问。截止目前,网络平台回复率达 100%。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举办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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