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15:28 股吧网页版
*ST海华:青海华鼎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华鼎”)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审慎发布的第 16 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同时发布。

本报告客观、系统地描述了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在经济、科研、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青海华鼎概括

青海华鼎创建于 1998 年,于 2000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43),公司主要生产地分布于青海省、广东省、新疆、山东省、湖南省,现总股本为 43,885 万股,总资产达 10.17 亿元。

2025 年度,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机械制造与清洁能源协同运营两大核心业务板块,构建集研发设计、精密制造、市场销售、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持续为下游行业提供高品质产品与专业化解决方案。

在机械制造领域,公司专业从事机械制造、特殊齿轮、电梯配件的技术研发、精益生产与市场化销售,依托成熟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与持续的研发投入,形成了以特殊齿轮及齿轮箱、电梯配件、工程机械结构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产品具备精度高、稳定性强、适配性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电梯整机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与关键领域,为下游客户提供可靠的核心零部件支
撑。

在清洁能源及油品运营领域,公司专业开展天然气(LNG、CNG)及成品汽油、柴油的储运、分销与终端运营业务,依托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规范的运营管理与完善的服务网络,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高效地满足工业生产、商业运营及民生消费等多场景能源需求。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市场服务能力,推动高端机械制造与清洁能源业务协同发展,致力于成为行业内具有综合实力与市场影响力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主要子公司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水平档次、营销服务网络、细分市场均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工程齿轮(箱)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日立电梯的主要配套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截止目前,公司共承担了四项国家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参与了两项;被国家发改委批复确认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有效专利 2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5 年总营业收入为 3.23 亿元,公司员工总数为 733 人,2025
年纳税总额为 1,597.75 万元。报告期公司共计为股东、员工、银行、国家财政创造利税、利息、薪金等共计 8,537.66 万元,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0.1945 元/股。

三、公司合规运作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
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治理效能得到了有效提升。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每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有提案的审议均符合程序,同时所有股东会均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对股东会所涉及的议案均采取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了决策参谋作用。独立董事注重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合法权利。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监事会,充分行使了监事会监督职责。
2025 年 9 月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监事会存续期间,监事会列席了 2025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了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工作

1、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设

为更好的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成立投资者保护小组,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公司证券法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统筹并全面推进投资者保护系列工作,建立投资者来访、来电等一系列工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