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青海华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9-11-08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峰
(7)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合伙人为51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名。
中瑞诚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
2024年度中瑞诚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16万元;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324万元。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瑞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青海华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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