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海华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6)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7)。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青海华鼎 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生产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该报
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海华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分别为人民币 120 万元和 30 万元。另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审计报酬的基础上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瑞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8)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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